申请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六个月,且具有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。
1.申请: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,填写相关信息,并上传相关材料。申请成功后,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,持材料原件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办理。
2.受理:窗口业务员当场核验申请材料。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清单,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;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,且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予以受理,出具业务受理告知书;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,告知其不予受理的理由,并将材料退还申请人。
3.审核:社保机构养老部门对材料进行复核,8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,复核过程中发现材料需补正的,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。
4.审批:分管局领导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。
5.办结:审批通过的,社保经办机构出具《深圳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准决定书》。
6.送达:根据申请人意愿,选择邮寄送达或到窗口签收核准决定书。
深圳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准申请表
本人身份证
本人户口本
本人人事档案
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
派出机构:
福田区彩田路福田分局;罗湖区红桂路罗湖分局;南山区南新路南山分局;盐田区海景二路盐田分局;宝安区湖滨路宝安分局;龙岗区龙翔大道龙岗分局;光明新区光明大街光明分局;坪山区人民中路坪山分局;龙华区碧澜路龙华分局;大鹏新区葵新北路大鹏分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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